据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9月15日消息,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将于2020年9月16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上述商品延长排除期限。
公告说,对相关16项商品,税委会公告〔2019〕6号规定的排除期限延长一年,即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继续不加征中国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公告说,对相关16项商品,税委会公告〔2019〕6号规定的排除期限延长一年,即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继续不加征中国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