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清单一所列商品,自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不再加征中方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
清单二所列商品,自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不再加征中方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关税不予退还。
下一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还将继续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适时公布后续批次排除清单。
在《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中包括的商品有6种,分别是:白油、食品级微晶石蜡、茂金属高密度乙烯、粘指剂、线性低密度的乙烯与1-辛烃共聚物、共聚抗冲等级聚丙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