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在修改广播电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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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родажа газет на улице. Гонконг -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1920, 19.0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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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布新的广播电视法草案。据悉,现行法律于24年前通过,当时,主要媒体是广播和电视。但现在,新媒体,比如微博、视频托管平台和生活流媒体正获得越来越多的关注。但这些资源并不在总监控之内。新法将对媒体市场所有玩家进行规范,为各方创造同样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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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再次更新互联网法规
25年前,广播电视法通过时,纸媒、广播和电视占主要成分。当然,互联网是存在的,但在中国的占比相当小,无法对信息空间造成显著的影响。传统媒体中,除央视和大型报纸外,地方媒体占比很大。相应地,地方媒体在其所在区域和地理界限内覆盖率高。

随着互联网用户和服务器数量的增长,新一代科技平台的数量也在扩张,它们实际上完成的是新媒体功能。微博、社交网站、即时通讯软件和生活流媒体,对年轻一代来说,已经变成主要的信息源泉。与此同时,它们通常属于私营公司,因互联网特性,它们从地理上覆盖全国。

其实,之前针对新媒体也有一定的规则。2010年代之初,如果浏览量超过5000次或转载量超过500次,博主要为不实信息或有意的虚假信息承担负责。2017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了新规则,所有博主都应通过实名认证和身份验证。根据新规则,博主不经管理部门特别允许,不得发布政治或军事方面的信息。此外,博主未经特别认证,不能公布政治、经济、军事、医疗、军事和社会方面的信息。同时,禁止发布歪曲民族历史和中共党史的材料。但转载国家媒体材料是可以的。

尽管如此,这些规则主要适用于博客圈。此后,各种新媒体层出不穷。比如生活流媒体。此类平台内容扩散,管理方面通常效率低下。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察哈尔学会高级研究员吴非在接受卫星通讯社采访时指出,新广播电视法应对所有相应媒体形成规范。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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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广播电视具有极大的影响力,由广电总局来管理实际上是没有问题的。然而随着4G网络的普及,出现了小视频及相关视频节目和自媒体等,他们的社会影响力已经开始超越了传统广播电视。在这种情况下,若是仍然通过广电总局或者工信部进行管理,是不能够满足当下需求的。毕竟工信部负责的是专业工程技术,广电总局管理的则是内容,与网络管法是有区别的。”
“我认为保护青少年是立法的一个基本,因为一些中国的视频节目内容非常广泛,涉及方方面面。比如杂耍卖艺会出现类似用刀捅喉咙的行为,这些是否适合青少年观看?是否需要标注年龄限制?都是应该注意的方面。另外,由于媒体的发达,被揭露出问题的视频节目艺人数量逐渐增多。加强在此方面的立法,有利于方便对艺人的管理、提高法律约束。”

 新法律草案的内容要比原来的丰富得多:其中包括10大章和80节。而旧版的只有6大章和55节。其中3大章节主要管理信息内容的生产和分发,集成广播以及覆盖。该法案规定了所有现有媒体禁止发布的9类媒体内容。其中包括冒犯中华民族文化和扭曲历史。专家吴飞指出,新法的主要目标是,保护儿童和年轻人免受有害或不正确信息的侵害。他说:

“一是青少年多数时间都不需要接受这么多的信息,可以说传递给他们的信息是过度泛滥。二是无用信息过多,比如过去我们看一张报纸,20分钟就能完成信息吸收,但是现在我们可能打开手机,从新闻看到视频两个小时都获取不了多少有用内容。这就是新闻的碎片化问题,不仅新闻内容不完整,内容的质量也不高。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对这类信息进行限制或者标示,告诉浏览者这些内容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受众如果没有专业手段,是很难拒绝这类视频的诱惑。而人们如果长期沉迷在这类视频当中,忘记自己的主业,那么这将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对于公民素质的提高也没有任何好处”。

管理信息内容,尤其是针对儿童和青少年的信息,在新冠病毒大流行期间尤其必要。学生们被迫长时间留在家中,打发时间仅是通过网络观看电影和视频等内容。针对电影院,很容易从年龄上进行限制。但互联网时代,这种方法不再有效。新法律草案,恰恰是为了出台过滤不良信息的相应机制。总体上,中国网民支持新规定,尤其限制未成年信息内容方面。中国微博,就此题目留下帖子的浏览量超过1.5亿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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