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地区大学联盟与谷歌公司合作发展业务副理事长、国际科研项目“AI for Better Society”研究员罗曼·德列姆柳加在接受卫星通讯社采访时对此进行了解读。
专家认为,在这一问题上东西方没有形成规范人工智能领域的统一方法,中国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
德列姆柳加说:“例如,在中国作为私人倡议提出的社会评级,当这些开始成功运作时,当局就出台了法规予以认可。6年后,自动驾驶汽车的情况也是如此:几乎在中国所有城市开展测试,但还没有专门的规定。四年前,抖音深度伪造技术deepfake出现,火了两年。应用 Zao Deepfake 成为中国的‘独角兽’。但一年前,该领域受到严格监管。使用deepfake需要指出,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也是源自社会威胁和需求而得出的结论,中国对各种人工智能应用的反应不一。”
如果我们转向美国就会发现,每个州都有自己的人工智能法规,人工智能领域的联邦立法因州而异。
同样的无人机在加利福尼亚有一个专门的流程,必须证明它的合规性。也有亚利桑那州那样希望吸引大型 IT 公司的,那儿的州长发布指令——操控无人机只要持有驾照的司机和在什么无人机保证数据库中登记就足够了。甚至在半年后,连对司机的要求都取消了。
专家说:“如果加州认为自己对特朗普当选受害最大,那么它对 Deepfake 所做的第一个动作就是立法,在选举前 45 天内不允许使用,而如果你不这样做,那就一定会被标注。而比如在纽约就受到限制,因为这相当于‘身份盗窃’。”
因此,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中国都没有统一的方法,而是尝试研究各种形式并学会对不同危险的快速反应。
专家总结说,现在有必要明白,应该有强制性的伦理支持和监管法律。这个问题并没有从人工智能领域中删除。一种可能的选择是人工智能的集体所有权、标准的创建或提供数据的聚合器的创建。值得一提的是,现在已经有被无人机打坏的人,但是由谁对此负责还没有最终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