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 5月27日,香港特区立法会三读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涉及8条主体法例、24条附属法例。其间,特区政府因应法案委员会及法律顾问的意见,提出369项修正案,修正案当日亦获得立法会全体委员会通过。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林郑月娥说,“近年香港出现的政治乱象充分说明香港选举制度存在的漏洞,令反中乱港分子有机可乘,进入特区政治体制,严重损害香港宪制秩序、危害国家安全及阻碍施政。为堵塞漏洞,拨乱反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于三月十一日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大授权下,于三月三十日通过经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我很高兴我们能够在两个月内快速地完成修改本地选举法例的工作。”
林郑月娥说表示,在立法过程中,特区政府坚定地反驳外国政客和传媒对中央完善特区选举制度的误导性言论,这些言论的谬误和别有用心的意图,和他们无理抨击《香港国安法》可说是同出一辙。她指出这次完善特区选举制度是及时和必须的,反中乱港势力在立法会制造混乱、瘫痪特区政府运作,甚至勾结外部势力损害香港的安全和利益,没有一个国家或政府会对上述危害视而不见。
公报称,《条例草案》将于5月31日刊宪并生效。特区政府其后将全力以赴,筹备未来三场选举,分别是将于2021年9月19日举行的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2021年12月19日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以及2022年3月27日举行的行政长官选举。其中,特别选民登记安排会于今年6月1日至7月5日展开。行政长官将适时就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作出任命,并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