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称,十三届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30日全票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林郑月娥当天联同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等官员举行记者会讲解有关修订。
林郑月娥感谢中央在完善选举制度的过程中吸纳了她和特区政府的意见。她认为,这是继去年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后,中央再次从国家层面完善香港特区全面贯彻“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作用在于正本清源、让“一国两制”回到正确的轨道。
“特区政府会全面配合有关落实附件一和附件二的工作。”林郑月娥说,有关工作包括公众解说、本地立法和安排选举三方面。当中,本地立法事项包括:如何界定选举委员会有关界别分组的法定机构、咨询组织、相关团体和合资格团体选民;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成和运作;立法会地区直选的选区划分;以及具体选举安排。
她表示,修订本地法例的时间非常紧凑,特区政府将全力以赴,争取在4月中向立法会提交完善选举制度的综合条例草案,希望立法会能够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审议,三读通过。
她指出,如果立法会按上述时间表通过有关条例草案,特区政府计划在今年9月举行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今年12月举行立法会换届选举,明年3月举行行政长官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