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前报道,拜登驳斥了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对于以色列在加沙军事行动的“种族灭绝”指控。他说,“正在发生的事情不是种族灭绝,我们拒绝接受这一说法”。美国众议长约翰逊20日还证实,众议院共和党领导人正在考虑制裁国际刑事法院。
司马平邦对此表示:“美国政府不认可国际刑事法院对以色列领导人的逮捕命令,且还找了许多牵强附会的理由,这原本就是大家意料之中的。美国政府对以色列在加沙犯下种族灭绝罪行的长期漠视,与其过往在其他国际事件中的态度相比明显为‘双标’,只是这次是被以色列军队的暴行和国际刑事法院的判决逼到墙角的‘双标’,更让世人看清了美国人的丑陋表演。”
抨击国际刑事法院逮捕令的行为是美国虚伪“双标”的又一例证。而国际刑事法院法院当下的逮捕令是否就意味着国际人道法重新站在了道德制高点,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呢?
如果国际刑事法院批准逮捕令,意味着其120多个缔约国中的任何一个国家都将有义务逮捕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和防长加兰特。欧洲国家官员对此的反应各不相同,法国、比利时等表示支持,英国、德国等则对此表示不满。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21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在巴勒斯坦问题上始终站在公平正义一边,站在国际法一边。我们支持国际社会一切推动巴勒斯坦问题得到全面、公正、持久解决的努力。希望国际刑事法院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行使职权。
司马平邦指出,国际刑事法院此次是对以色列和哈马斯领导人“双双”发出逮捕令,表面上,国际刑事法院站在了道德制高点上,实际上,也是把自己的国际性作用置于无用之境,中国政府贯主张处理国际矛盾要厘清来龙去脉,从矛盾本身的是非曲直做出判断,如果国际刑事法院能早早对以色列军人和政府一贯的对巴勒斯坦人民非人道的迫害做出强烈反应,真正站在历史和道德正义的一方,恐怕也不会发生如会在加沙地带发生的这些人间悲剧了,所以,我认为此事证明国际刑事法院的政治框架本身需要进行改革和进步。
他总结道:“所以,由美国主导的国际秩序本身就是‘问题的问题’,我认为同情和支持巴勒斯坦人民,世界各国需要拿出实际行动,比如联合起来对以色列实施力所能及和行之有效的经济制裁,以剥夺和削弱以色列发动对外战争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