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当天走出釜山莲堤警察署拘留室时未戴帽子正视现场等待的媒体记者。他在乘坐押送车前被媒体问及“有没有想要对李在明说的话”时表示,很抱歉让他操心。被问及“为何在接受逮捕必要性审查前向警方提交辩解书”时,金某回答称,请看了以后作参考。金某于2日上午10时29分许使用凶器刺伤在釜山视察的李在明,并在现场被警方抓获。经调查发现,金某去年4月购买凶器,并跟随李在明行程踩点6次,为犯罪做了周密准备。法院于4日以犯罪情节严重且存在逃跑之虞为由批准逮捕金某。警方当天下午将发表此次案件的综合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