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据中新社消息,今年3月21日,官方通报沈德咏被查。9月7日,官方通报,沈德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
沈德咏被指“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并被指“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公开资料显示,沈德咏生于1954年3月,江西修水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他曾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18年,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