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斯诺夫指出:
“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修正案,以确保非法流通的加密货币不仅被视为犯罪对象,而且还有扣押和没收的法律可行性。”
他还指出,俄总检察院支持在立法中引入“加密货币”的概念,以实现“统一和可持续的执法”。
俄总检察长强调:
“尽管刑事案件的司法实践倾向于承认加密货币是一种财产,即受贿的对象,但仍然不足以形成统一和可持续执法的充分条件。我认为,通过在立法中制定适当的规则,在刑法空间引入加密货币和其他虚拟资产的概念应该有助于形成统一和可持续的执法。”
“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修正案,以确保非法流通的加密货币不仅被视为犯罪对象,而且还有扣押和没收的法律可行性。”
“尽管刑事案件的司法实践倾向于承认加密货币是一种财产,即受贿的对象,但仍然不足以形成统一和可持续执法的充分条件。我认为,通过在立法中制定适当的规则,在刑法空间引入加密货币和其他虚拟资产的概念应该有助于形成统一和可持续的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