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总数将达35个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北京8月8日电 中国国务院日前发布公告,同意在北京等22个城市增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国该类试验区总数将达3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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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称,中国国务院同意在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汉市、长沙市、南宁市、海口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厦门市、唐山市、无锡市、威海市、珠海市、东莞市、义乌市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公告同时强调,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要复制推广前两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因地制宜,突出本地特色和优势,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
此外,在物流、仓储、通关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审批,完善通关一体化、信息共享等配套政策,推进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创新,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
据报道,2015年3月7日,中国国务院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16年1月6日,决定在宁波、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青岛、深圳、苏州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