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陷阱”:为什么诸国纷纷退出国际刑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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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院 -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1920, 09.0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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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总理欧尔班·维克托宣布退出《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后表示,国际刑事法院已不再政治中立,变成了惩罚异己的司法工具。然而,这一机制曾经是公正的吗?专家在接受卫星通讯社采访时指出,国际刑事法院试图以“危害人类罪”审判相关人员,已严重脱离现实。
巴西里约热内卢联邦农业大学国际关系学教授路易斯·费利佩·奥索里奥指出,国际刑事法存在歧视性和选择性适用的问题。

他说:“不久前对普京下逮捕令的事件只加深了(国际刑事法院)迫害反对者的观感。而内塔尼亚胡的事件也并非例外——对其司法追诉的延迟恰恰证实了这种观感,毕竟这种延迟只有在强大的国际压力下才能实现。”

专家提到,国际刑事法院的设立主要源于欧洲国家的要求——这些国家试图借此摆脱前南斯拉夫的迫害指控,避免其通过管辖权有限的法庭调查巴尔干战争。
国际刑事法院在拉美和非洲盟友的支持下成功设立,却事实上成了西方国家眼中的敌人的“大陷阱”。最明显的例子是利比亚事件:利比亚内战期间,利比亚遭遇了国际刑事法院的裁决和北约的军事干涉,后者不仅推翻了卡扎菲,还导致其被杀。
安布拉大学(Ambra University)国际法教授普里西拉·卡内帕罗指出,西方领导人没有充分认识到国家间合作以保证国际刑事法院裁决有效的必要,另外,他们还不想理解该法院的裁决“不仅对非洲领导人和边缘国家具有约束力,对犯下国际罪行的所有领导人都具有约束力”。
弗鲁米嫩塞联邦大学国际法教授爱德华多·曼努埃尔·瓦尔(Eduardo Manuel Val)解释说:“(设立国际刑事法院)初衷在于,它可以用来遏制那些仰仗国家或其领导人豁免权而实施的国际犯罪行为,发挥威慑作用。”
然而,当被告是全球南方国家的领导人时,这些司法程序就很有效,比如在非洲的国内冲突中。专家总结说:“国际威望较低的国家的领导人很快就被绳之以法。但对于可能犯下同样罪行的大国领导人,这样的力度却没有保持。”
匈牙利外长西雅尔多·彼得 -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1920, 09.04.2025
匈牙利在退出国际刑事法院后未准备脱离欧盟,但希望看到欧盟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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