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sputniknews.cn/20250322/1064626405.html
中国商务部:对原产于日、美进口间苯二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中国商务部:对原产于日、美进口间苯二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中国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5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2025年3月22日,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2025-03-22T11:11+0800
2025-03-22T11:11+0800
2025-03-22T11:11+0800
中国
中国商务部
反倾销税
日本
进口
https://cdn.sputniknews.cn/img/103074/81/1030748165_0:160:3073:1888_1920x0_80_0_0_6789ad6e26b3d7ad92fbbb7b2eb91a6d.jpg
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13年第13号公告中的产品范围一致。自2025年3月23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的间苯二酚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2013年3月22日,中国商务部发布2013年第13号公告,决定自2013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其中日本公司税率为40.5%,美国公司税率为30.1%。2019年3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1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2024年3月22日,应中国间苯二酚产业申请,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9号公告,决定自2024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由于美国已停止生产间苯二酚,申请人未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提起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申请,自2024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
https://sputniknews.cn/20250301/1064305997.html
日本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feedback.cn@sputniknews.com
+74956456601
MIA „Rossiya Segodnya“
2025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feedback.cn@sputniknews.com
+74956456601
MIA „Rossiya Segodnya“
新闻
cn_CN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feedback.cn@sputniknews.com
+74956456601
MIA „Rossiya Segodnya“
https://cdn.sputniknews.cn/img/103074/81/1030748165_170:0:2901:2048_1920x0_80_0_0_c2153721de067db396195f33ad1b737e.jpg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feedback.cn@sputniknews.com
+74956456601
MIA „Rossiya Segodnya“
中国, 中国商务部, 反倾销税, 日本, 进口
中国商务部:对原产于日、美进口间苯二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中国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5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13年第13号公告中的产品范围一致。
自2025年3月23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的间苯二酚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2013年3月22日,中国商务部发布2013年第13号公告,决定自2013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其中日本公司税率为40.5%,
美国公司税率为30.1%。2019年3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1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2024年3月22日,应中国间苯二酚产业申请,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9号公告,决定自2024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由于美国已停止生产间苯二酚,申请人未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提起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申请,自2024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