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强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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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 -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1920, 11.0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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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卫星通讯社北京3月11日电 新任命的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强3月11日进行宪法宣誓。
中国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3月11日经过投票表决,决定由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名的李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当天,习近平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任命李强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的各项议程进行完毕后,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强3月11日进行宪法宣誓。
此后,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集体进行宪法宣誓。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刘金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分别进行了宪法宣誓。
Ли Цян -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1920, 11.03.2023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任命李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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