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杰斐逊法学院教授马乔里∙科恩认为,这次空袭违反《联合国宪章》,并且侵犯叙利亚和伊拉克的主权。他说:“无论是伊拉克、叙利亚,还是伊朗,都从未对美国或者联合国其他成员国实施过任何的武装袭击,因此,根据《联合国宪章》第51条,美国无法基于法律确定这样做的目的是出于自我防卫。”
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教授弗朗西斯∙博伊尔认为,用自卫来辩解是“无稽之谈”。专家表示:“美国政府毫无任何法律依据,违背叙政府的意愿进驻叙利亚,……俄罗斯和伊朗有权进驻叙利亚,因为是应叙政府请求而进驻的,但美国没有获得叙政府的准许。”
美国国防部6月28日表示,美国对伊拉克和叙利亚边境地区亲伊朗民兵设施从空中实施打击,并称此举旨在消除威胁并回应一系列“针对美国在伊境内利益”的袭击。五角大楼强调,空袭的目标是真主党旅和萨义德烈士营等数个派别使用的武器仓库和作战设施。
叙利亚外交部谴责袭击事件,并表示类似的行为是蓄意侵犯叙利亚和伊拉克的主权,并呼吁华盛顿立即停止对国家领土完整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