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发言人维甘德在记者会上说:“欧盟成员国大使同意更新有关欧盟以外国家人员入境旅行问题的立场。欧洲理事会将建议欧盟成员国放松部分限制措施,尤其是对已接种在欧盟获批疫苗的人员。”她指出,欧盟成员国也可允许接种世卫组织批准紧急使用的新冠疫苗的人员入境。
维甘德指出,欧盟也将很快扩大疫情形势良好的非欧盟国家名单,允许来自这些国家的旅行者入境,但欧盟也应能在这些国家发生疫情形势恶化等情况时紧急暂停人员入境。
欧委会认为,欧盟国家可以考虑建立一个机制,让旅行者可以请求欧盟方面承认非欧盟国家签发的新冠疫苗接种证书。
欧盟目前限制非欧盟国家人员赴欧盟的非必要旅行。根据欧委会制定的疫情形势良好国家名单,在对等原则的基础上,来自澳大利亚,以色列,新西兰,卢旺达,新加坡,韩国,泰国和中国的人员可以前往欧盟旅行。
迄今为止,欧委会共批准四款新冠疫苗在欧盟有条件上市,分别为BioNTech/辉瑞的BNT162b2、莫德纳的mRNA-1273、阿斯利康的Vaxzevria、强生公司的Ad26.COV2.S。已被世卫组织列入紧急使用清单的新冠疫苗除以上四款外,还包括阿斯利康授权印度药企生产的Covishield,以及中国医药集团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