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于2017年向欧盟知识产权办公室(EUIPO)为旗下电脑硬件商标申请注册保护。该商标图案为上下两个交缠的半环。
香奈儿对此提出反对,称该商标设计与其在法国注册的商标,即横向交缠的两个半环的设计有相似之处。香奈儿的商标用于旗下的香水、化妆品、珠宝饰物、皮具和服装产品上。
2019年欧盟知识产权办公室驳回了香奈儿的反对意见,称两个商标图案并不相似,不大可能引发公众混淆。
香奈儿随后在位于卢森堡的欧盟普通法院提起上诉,该法院在周三的判决中驳回上诉。
裁决称,两个商标的视觉差异很大。
“尤其是,香奈儿的商标曲线更圆润、线条更粗,方向是水平的,而华为商标是垂直的。因此欧盟普通法院判定二者存在差异,”裁决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