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关于对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人员来华提供签证便利的通知"中指出,为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自2021年3月17日起,中国驻俄罗斯使领馆将对已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签证申请人员提供以下便利:
一、赴华从事各领域必要复工复产活动的人员及其家属,可按疫情前的要求准备材料并递交申请,请在邀请函中说明赴华必要性。
二、中国公民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因家庭团聚、赡养、探亲、赴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等事由来华的,可按疫情前的要求准备材料并递交申请,请在邀请函中说明赴华必要性。
三、持有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可凭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及中国国内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向驻俄使领馆申请办理商贸类签证,请在邀请函中说明赴华必要性。
通知还特别提醒,上述相关便利仅适用于已经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按规定时间间隔打完2针或接种中国生产单针新冠肺炎疫苗后满14天,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签证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