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驻上述国家大使馆官网发布的通知称,为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自2021年3月15日起,中国使馆将对已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签证申请人员提供便利。
根据通知,可享受相关便利的人员包括来华从事各领域必要复工复产活动(如工作、商贸、访问等)的人员及其家属;因家庭团聚、赡养、探亲、来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事由的中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及符合各使馆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通知表示,请没有接种中国疫苗的申请人仍按疫情期间使馆有关签证的通知提交材料。
此外,通知重申,中方关于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乘机的要求不变。入境后请遵守中方关于隔离观察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