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表示,这些公司包括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和浙江大华技术有限公司。
FCC公共和国土安全局代理主席杰西卡·罗森沃塞尔在声明中宣称,这份名单是朝着“恢复对美国通信网络的信任迈出的一大步”。
美国商务部长雷蒙多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中国电信企业--他们的行为对美国经济和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我们将充分运用(实体清单)的作用。像华为、中兴通讯这样的公司应该被列入清单。”
在被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列为所谓“国家安全威胁”后,中国华为公司2月8日向美国法院提出上诉,对美方这一决定继续发起法律挑战。华为在提交给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的一份诉状中指出,FCC的指令超出了其“法定权限”;违反了联邦法律和宪法;是武断的、任性的,也是对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2019年11月,FCC以5比0的投票结果初步决定将华为和中兴列为“国家安全风险”,一个月后,华为在新奥尔良第五巡回法院起诉FCC的有关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