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伊议会国家安全与外交政策委员会主席祖努尔表示,如果欧洲国家针对伊朗在金融、银行等领域的制裁在2月21日之前没有解除,并且未能使伊朗石油出口正常化,伊朗将限制与国际原子能机构进行的合作,包括核武器不扩撒问题,但不会驱逐国际原子能机构核查员。
加里巴巴迪在推特上写道,"议会通过的相应法律将于2月23日开始生效。今天已经通知国际原子能机构,以便及时向新政策进行过渡"。
2015年7月,伊朗和美英法俄中德等6国达成解决核问题的"联合全面行动计划"(即伊核协议),以全面解除联合国安理会、美国和欧盟对该国的经济和金融制裁。2018年5月,美国宣布单方面退出伊核协议并分阶段全面恢复对伊朗制裁,包括针对与伊朗开展业务国家的次级制裁。伊朗2019年宣布将逐步放弃在伊核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并于2020年初不再遵守对核研究、离心机和铀浓缩水平的限制。
根据伊朗议会2020年11月底通过的"解除制裁的战略措施",如果伊核协议缔约方在2021年2月21日前仍不履行协议义务,伊朗政府必须停止执行允许国际原子能机构对伊朗核设施进行广泛核查的"附加议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