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定:嫌疑人作为企业负责人,有权参阅、动用关于船只制造的设计文件。这些船只被用于碳热合成、生产可用于制造核武器的混合氮化铀燃料片剂。
嫌犯将原材料生产的相关文件交给外国组织的想法始于2017年初。要将此类文件交给到国外,需要获得俄罗斯联邦技术和出口管制局(FSTEC)的许可。这位总经理当然知道这一点,但是为了获得超过2500万卢布的商业利润,他决定违反法律,不从FSTEC那里取得许可证就开展这一对外经济业务。
他通过电邮发送了制造船只的文件,该文件被中国的组织所用。证人的证词和专家的结论证实了犯罪事实。
法院指出,“在进行判决时,考虑了此次交易的性质和社会安全程度、被告人的身份,包括从轻处理情况。根据最终判决,此人被判处三年徒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