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联邦委员会组建办法》由俄罗斯总统制定。该文件在落实宪法修正案的框架下提交。
该法规定,俄罗斯前总统自向联邦委员会提交申请并附上必要文件之时起即获得联邦委员会议员地位。申请可在终止履行总统职务后三个月内提交。在该法通过之前卸任的总统可随时提交申请。
法律规定,除各地区行政和立法机关代表外,联邦委员会还包括不超过30名由总统指定的俄联邦代表,其中至多7人可终身担任。在国务和社会活动中对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可被任命为终身履行联邦委员会议员权力的俄联邦代表。
俄联邦代表根据总统命令任命,任期六年或终身(不超过7人)。任命联邦委员会议员是总统的权力而非义务,可据其意愿随时任命。
该法自正式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