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新冠疫情仍在全球肆虐,此次乌镇会议在线举行。毫不奇怪,使用数字技术应对新冠疫情危机及其后果成为今年大会的主题。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其中的主要成包括中国电子科技集团(CETC)开发的防止疫情传播的大数据平台以及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基于AI的确保无人机运送货物的解决方案等。
中国在AI实际应用领域已成为领先国家之一。北京认为,未来十年的人工智能技术将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并将在中国征服全球劳动分工的新市场方面创造独特的竞争优势。中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全球争夺战中的主要竞争优势,除了在该行业进行的大规模集中金融投资外,还包括中国用户生成的大量数据。中国通过了一项到2030年发展AL领域的战略性国家计划。其实施得到政府大规模资助以及与中国国家有密切联系的私营技术公司的资助。
随着AI的发展,这个新兴行业的立法问题愈显突出。毕竟人工智能学习是基于大量数据。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卫星通讯社采访时指出,有时其中是非常敏感的公民个人数据,因此有必要通过法律保护它们并规范其流通。
朱巍专家说:“我认为加强AI的监管是非常有必要的。目前AI在中国的立法分为三方面:一是与人工智能下所使用的数据相关的法律。众所周知,人工智能并不是一个完整的算法,必须依靠大量的人工智能学习。而学习的来源就是大数据,包括个人的信息。这里面的处理规则我们国家是以‘一法一决定’为核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以及当前已经公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我认为这都是做得比较好的;二是算法问题。算法是人工智能的一个重要分支,其中涉及的算法推荐在《电子商务法》和《民法典》中都有影子,包括信息孤岛、茧房效应问题等等,在国家网信办出台的新规中都最有体现,大量涉及了算法监管的问题;三是科技保护,比如发生Tik Tok事件时科技部就专门出台措施,将算法纳入科技保护和核心秘密范围,不允许企业进行交易。”
正如朱巍专家所指出的那样,中国在人工智能的道德规范领域已取得了进步,但是,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对人工智能的特定行业没有严格规范。
朱巍专家说:“目前我国对AI的监管主要是从伦理角度进行,把它纳入伦理的管理范围。另外,也有零散于其他的法律法规中。当然,硬性的监管也存在,只是并非针对AI的监管,而是法律如何适用AI的问题。所以我想这可能是中外的不同之处。比如美国在无人驾驶方面就有直接的规定,要求AI系统承担法律责任。而中国当前则还在尝试和摸索阶段,没有具体的硬性法律规定。”
然而,中国十分清楚发展AI全面监管的重要性。此外,由于中国政府制定了宏伟目标,即到2030年成为AI全球领导者,中国深知协调这一领域国际法规和制定国际标准的必要性。由于AI与相关的电信、信息技术密切相关,故在世界范围内统一AI标准和法规是使AI系统为不同国家和人民所接受的唯一途径。
在这个方向上已经取得一些成功。目前正在考虑将中国白皮书中提出的约20种标准用于ISO。这可以认为是中国在制定国际AI标准方面的初步成功。中国民营企业也积极参与国际倡议,例如,依图科技和工发组织投资和技术促进办公室签署了战略伙伴关系协议。该协议包括如何使用人工智能技术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