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指出,目前台湾当局并未驱逐淘宝台湾,而是公告裁决要求淘宝台湾进行改正。
此前台湾媒体报道称,岛内经济部门责成“淘宝台湾”重新注册或撤资。该公司需在6个月内注册为“陆资”。 根据台湾当局的说法,“淘宝台湾”业务由阿里巴巴投资开展。
“淘宝台湾”向卫星社表示,淘宝台湾是由克雷达公司取得「淘宝」的商标授权,在台湾自主营运的电商平台,并不属于阿里巴巴和中国淘宝的体系。
卫星社记者联系了阿里巴巴北京总部,但后者拒绝就此事发表评论,解释称,"淘宝台湾"是一家独立的公司,不属于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体系,故而他们不能代“淘宝台湾”回答。
台湾经济部门“投审会”表示,“淘宝台湾”虽由英商“克雷达”投资有限公司经营,大陆阿里巴巴公司在克雷达公司持股虽未超过30%,符合“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但“投审会”认为,克雷达公司可被阿里巴巴公司实质控制,从而判定“淘宝台湾”为陆资。裁罚41万元新台币,限期在6个月内撤回投资或改正。
早前8月18日,台湾当局“经济部商业司”发布预告,因未向大陆资方开放网际网络视听服务(OTT-TV)业务,爱奇艺等大陆流媒体在台经营涉嫌违反相关法律,对其在台经营活动发布的禁令将于9月生效。根据台湾当局“经济部”公告,该预告为期14日,将于9月1日期满,规划于9月3日进行正式公告。这将是爱奇艺、WeTV在台湾运营的最后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