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目前向外国媒体记者签发I类签证。根据规定,此类签证有效期为1年,并且到期后仍可在美国境内无限期停留,条件是仍在申请签证的媒体就职。
根据这份政府令草案,
“持中国护照的外国公民无法无限期在美境内停留。国土安全部的做法是,申请媒体签证的中国公民可以在90天内停留,但可以申请延期,这更符合美国实施的外交政策和对等原则”。
如此,中国媒体驻美记者每隔90天需申请延期。如果美国移民局不批准申请,那么中国记者必须立即离境。但该新规不适用于持香港和澳门护照的中国记者。
该政府令草案将于5月11日正式公布于众,并将在公众讨论后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