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中旬德国联邦网络管理局向卫星通讯社表示,该局已收到运营商Nord Stream 1 AG和Nord Stream 2 AG的申请,要求欧盟天然气指令不适用于Nord Stream和Nord Stream-2天然气管道。
拒绝Nord Stream 2申请的原因是,为了让天然气管道不受最新的天然气指令管辖,该管道必须在2019年5月之前完工。 Nord Stream 2坚持认为,有必要不从该要求的``建设和技术''意义出发,而要考虑到以下事实,即“到内部天然气市场新指令生效时,已经根据先前的法律制度进行了数十亿美元的投资”。
德国联邦网络管理局不同意这一点,认为应该从对项目“完工”一词的“建设和技术”理解出发,而不是对“经济和功能”的理解出发。
该局的决定意味着Nord Stream-2必须符合最新的天然气指令要求。首先,这意味着供应天然气的公司将无法拥有德国水域中的一段管道。
“北溪-2”号项目的天然气管道将通过波罗的海沿岸几个国家或其专属经济区,其中包括俄罗斯、芬兰、瑞典、丹麦和德国。该项目运营商Nord Stream2公司在德国已经取得了所有必须的施工许可。芬兰政府也发放了施工和运营许可,目前已经启动芬兰海域铺设管道的筹备工作。
俄气是“北溪-2”号项目运营商Nord Stream2公司的唯一股东。“北溪-2”号项目总造价95亿欧元,将由俄气出资50%,法国ENGIE集团、奥地利石油天然气集团(OMV Group)、荷兰皇家壳牌、德国Uniper公司和德国Wintershall公司各将提供9.5亿欧元(即项目造价的10%)的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