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印发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其中包括将对850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取消钨废碎料和铌废碎料2种商品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