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德权表示,“我们是根据《区议会条例》的相关条文而作出预案。根据现行法例,如果行政长官认为选举相当可能出现骚乱、公开暴力或影响公众健康或公共安全的情况,令选举受到骚扰或严重影响,或甚至不能举行,可按机制将选举押后,但不能超过十四日。我们已预留十二月一日,即(原本投票日)七天后为后备投票日。”
谈到现有的议席会继续顺延还是取消问题,聂德权指出,“如果在明年一月一日之前未能进行区议会选举,由明年一月一日开始区议会会出现真空期,我们需要向立法会提交经修订条例草案,订明再次举行选举的时间,直至再可以举行选举选出区议员之后,新一届区议会才会成立,现行法例有清楚的相关规定。”
聂德权强调选举非常重要,希望全社会明白要让选举和平有序、顺利地进行。选管会和政府一定会尽最大努力朝着这个方向去做。
香港将于11月24日举行第六届区议会一般选举。区议会是香港地区层次的区域组织,就市民日常生活事务向特区政府提供意见,并参与地区管理事务。目前香港共有18个区议会。
香港特区首届区议会于2000年1月1日正式成立,此后每4年换届。现届(2016至2019年度)区议会由458名议员组成,包括431名民选议员和27名当然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