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判决书显示,上诉法院周一驳回了被告西伯利亚水公司(中国大庆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贝加尔湖公司拥有99%的股份)针对伊尔库茨克州仲裁法院8月份的裁决而提起的上诉,该裁决自此之后将具有法律效力。
起诉土地租赁无效是由贝加尔地区间环境检察院提起的,他们称有争议的地区位于用于旅游休闲的区域之内,土地所许可的开发使用不包括建设水厂。
早些时候根据伊尔库茨克地方法院的判决,叫停了斯柳江卡区库尔图克镇贝加尔湖瓶装水厂的建设。法院认定建厂前对环境作出的生态环评正面的报告非法。该项目的主要投资者是在中国注册的贝加尔湖公司,西伯利亚水公司代表其在俄罗斯的投资利益。
计划建设的贝加尔湖瓶装水厂投资约15亿卢布,工厂设计产能为每年1.9亿升,计划到2021年企业达到满负荷生产产能。产品的20%将销往俄罗斯市场,80%将销往中国,韩国和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