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首次向功勋模范人物颁授“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 AP Photo / Ng Han GuanBus ushers walk past red flags on Tiananmen Square during a plenary session of the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CPPCC) at the Great Hall of the People in Beijing
Bus ushers walk past red flags on Tiananmen Square during a plenary session of the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CPPCC) at the Great Hall of the People in Beijing -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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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卫星通讯社北京8月28日电 综合华媒报道,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中国将首次向为国家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集中颁授“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普京授予中国驻俄大使李辉友谊勋章 -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普京授予中国驻俄大使李辉友谊勋章
报道说,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党中央决定,首次开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集中评选颁授,隆重表彰一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国庆前夕将举行隆重的颁授仪式。

目前提名评选工作已进入公示阶段,共产生8名“共和国勋章”建议人选,28名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袁隆平、屠呦呦等入选“共和国勋章”建议人选。

据介绍,2015年12月,决定设立“共和国勋章”“友谊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共和国勋章”授予为党、国家和人民的事业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

“友谊勋章”授予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

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如“人民科学家”“人民教育家”“人民艺术家”“人民英雄”等,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一般每5年授予1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逢五、逢十”周年时进行,有需要时可以及时授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可以直接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人士“友谊勋章”。

2018年6月和2019年4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曾分别向俄罗斯总统普京和哈萨克斯坦首任总统纳扎尔巴耶夫授予“友谊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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