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联邦自然资源利用监督局俄远东联邦区自然资源利用监督厅不服2018年鄂霍次克海13只虎鲸捕捞许可一事之判决,就此提请上诉,萨哈林州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已经生效。
利西岑称,2018年捕捞虎鲸一事实属非法在法院获得承认,自此,任何进一步将虎鲸用于训练和文教目的的行为都属于非法。
2018年10月,绿色和平组织(Greenpeace)表示,有13头被列入红皮书的虎鲸准备从俄罗斯非法销往中国。最近五年已经向中国运出15头虎鲸。据悉,13条虎鲸中至少有11头被关在距离俄纳霍德卡市不远的斯列德尼亚亚湾,生态学家把其称为“鲸鱼监狱”。
因触犯“非法捕获水生生物资源”法调查人员对此事刑事立案。据俄地区侦查委员会消息,个别公司捕获了12只虎鲸和90只白鲸。经鉴定,其中的11只虎鲸是幼崽,属于堪察加半岛红皮书保护动物。 90只白鲸也未成年,其中13只不满1岁。
按照法律,禁止捕捉鲸类幼崽和伴游的母鲸,以及怀孕的母鲸。
白鲸和虎鲸幼崽已经被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