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代表提出的议案,符合政府目前鼓励生育的政策。在没有年轻人进入劳动力市场情况下,中国进入“银发国家”行列对于经济来说是个问题。改革之初,中国经济的支点在于无限的劳动力资源,是巨大的竞争优势之一。目前,中国大城市中的人口再生率已经低于1个数,全国总代系数已经接近1.6,这远远低于人口自然流失所需要的补充水平。中国人口专家早就主要到,必须采取综合性的鼓励生育措施。从这点看,那些未婚女性,应对自己孩子的未来感到心平意静。
确实,中国现行法律并未直接对未婚生育孩子有限制。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章写道,“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但黄细花的倡议并非是对现行法律的拷贝。未婚生育孩子问题,很多在于传统社会的家庭观。这样的陈规陋习,一时之间还很难去除。并非偶然,黄细花专门提请关注,有必要保障未婚妇女的合法权益。
单身女子、尤其是未婚生育孩子的妇女一如既往地受到谴责,尤其在农村地区,这并非秘密。有孩子的单身女子,一个人面对周边压力,这使她们难以应对且感觉失落。
黄细花的倡议,与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培安在“两会”期间的新闻发言相辅相成。王副主任指出,目前的任务是构建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看来,这个用词,指的不仅是为有孩子年轻家庭建立更好的物质条件,而且要从总体上改善社会中的道德气候,摆脱偏见和陋习。中国正逐步向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人口再生产模式过渡,必须协调国家和社会的行动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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