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夫罗夫说:“美对伊制裁措施是绝对非法的,是在公然违反联合国安理会决议的情况下实施的。我们认为,任何人都不能废除国际法和国际交往的准则。当今时代,实施基于最后通牒和单方面要求的政策是行不通的。”
拉夫罗夫指出,伊核协议对维持该协议的各方依然有效。
他说:“伊核协议对参与维持该机制的各方而言依然有效。美国退出该协议之后,欧洲、俄罗斯、中国和伊朗宣布确认维持该协议。”
2015年7月,伊朗与伊核问题六国(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中国和德国)达成《联合全面行动计划》(即伊核协议)。根据协议,伊朗承诺限制其核计划,同时享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国际社会解除对伊制裁。
美国5月退出伊核协议后,宣布分两个阶段恢复对伊朗实施制裁。第一阶段制裁于8月6日生效,针对的是伊朗的汽车行业及黄金等重要金属的贸易。第二阶段制裁于11月5日生效,制裁对象超过700个,包括个人、机构、飞机、船只等,针对伊朗的能源行业、石油贸易和伊央行的涉外结算业务,与伊朗开展业务的国家面临美国的次级制裁。美国此前曾表示,第二波制裁的目的是把伊朗的原油出口收入降到零。美国称对伊朗实施制裁的原因之一是该国支持恐怖主义。
与此同时,美国国务卿蓬佩奥表示,中国、印度、意大利、希腊、日本、韩国、台湾和土耳其这8个伊朗原油进口国家和地区可暂时免受次级制裁。美国务院伊朗事务特别代表胡克警告称,华盛顿将制裁所有试图规避美国对伊朗制裁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