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早前在新疆地区也有打击极端主义条例。修正版是对本地区新出现的形势进行分析后推出的。
多年时间里,新疆一直是国外极端分子支持的基地。他们与伊斯兰国和基地组织(在俄罗斯受禁)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新疆自治区有"东伊运"武装分子存在,他们主张新疆从中国分离出去。曾几何时,非法武装组织"东伊运"在新疆搞了一系列恐怖活动,造成护法机构成员和一些平民死伤。在中国强力部门打击之下,目前恐怖活动和对警局的攻击得到了控制。已有一年多时间,新疆未再出现令人忧虑的新闻。但不管怎样,极端主义思想在该地区还有存在的土壤。中国政府认为,这种思潮是定时炸弹。正因为如此,官方决定将工作重点从武力行动转向打击极端意识形态方面。
他说:"宗教极端主义在任何国家都是危险的。近些年‘三股势力'在中国新疆十分猖獗,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此次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的修订版对于打击‘三股势力'是非常有必要的,也一定会起到应有的作用,这一条例通过法治化的方式,在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有利于妥善处理此类问题,将少数民族的文化生活习惯同‘三股势力'的表现区别开来,防止出现一些人为的失误。这是一件好事,至于有外媒将其理解为对少数民族的镇压或者对当地人权的损害,这样的评论本身就是一种双重标准--试想,如果‘三股势力'或宗教极端主义在西方国家发生,他们会作何反应?难道任其发展吗?总之,采取法制化措施的目的是保护少数民族的权益,同时更有力、准确地打击‘三股势力'。"
根据条例,在新疆自治区可成立专门的国家"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在这里,可举办中国法律学习班和普通话学习班,学习心理教程,为受到极端主义影响者提供社会化培训。此外,极端分子首先试图影响的无业青年们,也有机会获得教育。政府通过这些方式,可有效控制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的思想蔓延。那么,如何保障人权呢?中国专家阐述了自己的看法。
他说:"的确如此。以法律形式明确区分宗教极端主义的表现和少数民族的文化生活习惯,一方面能够更加准确地打击极端主义势力,另一方面,这也是在保护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和文化传统。总有人说,‘新疆没有人权'。难道宗教极端主义势力企图实行政教合一,强迫、干涉别人权益,难道这不是破坏人权吗?它们进行暴恐活动,杀害无辜生命,这又有什么人权可言?现在中国政府制定法律,对于什么是宗教极端主义、哪些行为是非法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这就是在保护当地公民的人权。比起那些将所有与民族习惯有关的行为都列入宗教极端主义的办法,这样做难道不是更好吗?极端主义势力杀了那么多人,实行暴恐就有人权吗?限制他人生活、要求他人遵从某种宗教规定,把自己的收入拿出来捐献给某宗教组织,这就是有人权吗?宗教极端主义本身就是破坏人权的,因为它是强制他人为宗教极端主义服务的,这本身就是没有人权的表现。现在政府不许这种行为发生,就是在保护人权。的确,每位公民都应有人权,但是当宗教极端主义势力实行暴恐,杀害无辜的时候,这种‘权利'属于人权吗?这是犯法行为,当然要剥夺这种‘权利'。"
中美关系恶化,导致华盛顿对中国不断施压,并再次拿人权说事。美国政治家又在运用他们所熟知的制裁语言。正如Inside the games网站所写到的,美国试图阻止北京举办2022年冬奥会。"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报告指出,中国人权状况恶化,其中包括中国维吾尔穆斯林少数族裔权力受到侵害问题。在此资料基础上,美国国会委员会在报告结尾处呼吁国际奥委会重新选出2022年冬奥会的举办地址。
西方国家仅从少数民族权力遭到破坏角度看新疆问题,尽管中国在很多国际平台宣布,政府采取的强硬措施,是为了应对公民安全所遭到的现实威胁。
(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台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