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决定是土库曼斯坦人民委员会在首次会议上通过的。
决议指出,为进一步完善土库曼斯坦的社会福利制度,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在向居民供应电力、天然气、自来水和食盐时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政府没有透露收费标准。
土库曼斯坦居民目前可以免费使用规定额度内的水电气,超出额度需要缴费,但收费可以说是象征性的:针对不从事经商活动的居民,100千瓦时的电费为2.5马纳特(0.7美元),1立方米天然气的费用为20马纳特(5.7美元),1立方米自来水的费用为50坚戈(0.14美元)。
向居民免费供应一定额度的水电气和食盐的政策是土库曼斯坦首届总统尼亚佐夫于1993年开始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