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去年2017年12月和今年2月分别就俄罗斯天然气公司与乌克兰石油天然气公司关于过境天然气合同的诉讼作出裁决。根据法院两场审理结果,俄气应向乌油气公司支付25.6亿美元。俄气3月在瑞典法院就判决提起上诉,5月要求完全取消关于过境天然气合同的裁决。
乌油气公司表示,该公司上周就查封俄气在其荷兰子公司的股份及其子公司债务。提交申请旨在确保乌方依据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2018年2月的判决获得俄公司26亿美元赔付的权利。
消息称:“荷兰法院批准了申请,但俄气7家荷兰子公司中的6家拒绝与法院执行人员合作,但这完全不会影响查封。”
乌油气公司指出,法院执行人员还在采取行动,以冻结俄气在“北溪AG”(Nord Stream AG)和“北溪-2”(AGNord Stream 2 AG)公司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