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民政部资料,2016年离婚率剧增,同比增加了8.3%。总的离婚人数高达420万人。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这一趋势就在不断进行。无论是社会还是政府都认为这是不良现象。中国文化认为,传统家庭是国家稳定的支住。
法院指出,采取这一措施的原因是,很多要离婚的夫妇之间矛盾并不大,应该给他们机会解决分歧。很多夫妇是因为冲动或父母掺和才做出离婚的决定。其结果是,离了婚的开始后悔。3个月"冷静期"后,夫妇可以提交离婚文件,或者申请延期以解决分歧问题。
微博用户对山东法院的决定并不感冒,认为这是在卷入私生活。一些人认为,应该把3个月的"离婚冷静期"换成提交结婚文件时3个月的"结婚冷静期"。他们担心的是,3个月离婚测试期面对的是家庭暴力的持续。
最近10年时间里,中国每千人的离婚率从1.5人增加到3人。而结婚人数从2013年开始持续下跌,从当年的每千人9.8下跌到去年的8.3人。社会学家认为,这样的变化与城市化进程和妇女更加独立以及生活水平提高有关。中国姑娘在有保障和自信的情况下,不再忍受不良婚姻,倾向于单身或者寻找新的伴侣。早前,上海、河南和四川的个别地区也曾推出过3-6个月的"冷静期"。《生意人报》记者米哈伊尔·克罗斯基科夫这样指出。
就此问题,俄罗斯卫星通讯社对"同在心理工作室"创始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肖雪萍进行了采访。
她说:"首先,我认为济南市中区法院在全市首推的‘离婚冷静期'制度的确对一部分伴侣在处理婚姻关系方面是有帮助的,尤其是对于那些冲动离婚的伴侣而言。因为人有的时候可能会在情绪推动下,没有经过思考地做出一些决定或举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伴侣中某一方离婚之后发现自己有些感受向对方说明,或者一些需要还没有被看到等等,继而会感到懊恼。其次,我在想,这个制度是否有可能更加灵活变通一些。例如,可以对伴侣双方进行询问,看看夫妻双方是否均需要三个月的冷静期,这样会更好。因为有一些伴侣可能并不是冲动离婚,而是已经想好了,特别是由于夫妻中有一方存在暴力行为的离婚伴侣,如果同样给这类伴侣三个月的冷静期,很可能会使受暴力的一方有危险。总之,如果这一制度能够视情况而定,根据每对夫妻的具体情况和主观意愿施行,效果会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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