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建议对拒绝删除社交网络违法不实内容的行为进行责任认定:自然人须缴纳300万至500万卢布的罚款,法人单位将面临3000万至5000万卢布的罚款。法案规定,首先将认定信息传播组织者——社交网络运营方(自然人或法人)的责任。
修正案将涉及“互联网信息传播组织者”清单登记人员,不仅社交网络须遵守新规,即时通讯工具也可能纳入其管理范畴。那些“明显意在宣传战争、煽动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和敌意的信息、侮辱他人名誉、尊严或名声的不实信息以及若传播须负刑事和行政责任的其他信息需在一天内删除。”
目前法案规定,应总检察院要求删除违法信息,限制访问法院认定的非法信息。议员认为,修正案可在信息传播初期就限制公众访问,而无需进行后续封禁。
预计国家杜马将于7月18日就这一法案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