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俄罗斯非婚同居者数量没有欧洲那样多,大约占配偶者总数的25%。公众对这样的结合方式并不反感,国家对此不设禁、周围的人也能接受。当然,社会对这种相互没有责任的成年婚姻的认知与18-20岁年龄段的青年人是不同的。
记者:据社会调查,76%的俄罗斯人反对非婚同居。传统上,北高加索共和国任何年龄段的居民都反对这种婚姻方式。对该地区来说,这样的结果是自然的,要知道,此地大多数居民秉承道德规范和伊斯兰教义。总体来说,俄罗斯约有18%的公民、主要是老年人对同居持否定态度。20%的俄罗斯人支持同居,但约有57%的接受调查的人对这种现象的看法是中立的。
记者:非婚同居中的男女可在正式登记前了解对方的生活态度、性格和习惯。显然,这是优势所在。实践证明,离婚男女情感走到尽头的原因通常是生活琐事。很多人不想去婚姻登记处,他们明白,举行婚礼和婚宴的花费不菲。对很多不想依赖于父母的年轻人来说,钱是一个制约性因素,毕竟,他们在社会上还没能完全站稳。
记者:当然还有另外的原因,有时甚至是主要原因。俄罗斯国立社会大学教授、心理学博士叶琳娜·彼得洛娃这样指出。
记者:她说:“通常,此种现象的背后是对自己的情感不自信、对伙伴不自信。这也与青年人未准备严肃对待婚姻有关。大多数情况下,是小伙子们的问题。我觉得,男人的幼稚和不想承担未来家庭责任是非婚同居的深层原因。”
记者:专家们在对俄罗斯男女同居优劣之处进行评判时提醒道,“同居”这一概念在俄罗斯法律中是不存在的。俄联邦家庭法典写道,家庭,是成年男女彼此同意并在婚姻登记处注册的联盟。俄罗斯不允许同性婚姻。如果男女未办理登记注册,那么从法律角度并不能被看成是丈夫和妻子。也就是说,“同居”不属于法律范畴,尽管很多同居者具备所有的家庭特征:同在一个屋檐下、一同从事家庭事务、有一个孩子甚至几个孩子和拥有共同财产。
记者:同居与正式登记结婚没有太大的差别,如果双方还能保持正常关系的话。但是,如果一方或者双方都不想过了,那问题就严重了。通常,是男性想摆脱非婚同居状态。其原因是,他们或者想获得自由,或者是找到了新的女友。如果“丈夫”是正派的人,那么他们可以把家庭的一半财产留给“同居女友”。可惜的是,这种情况并不常在。更多的是,被抛弃的“妻子”能留下的仅是“黄粱一梦”。因为同居并不承担什么责任,伙伴无权向对方索取什么。20年前,俄罗斯社会曾讨论通过一部可保护同居中女性权益的法律。但这部法律最终未能问世。有人担心,这样的法律将怂恿同居现象,从而对传统家庭造成损失。当然,同居中出生的孩子,其财产权得到法律的完全保护。但要证明非婚生子的权力,其父母将不得不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这就需要投入不少的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