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一公顷土地分配法》于2016年6月1日生效,俄公民可以在远东地区一次无偿获得一公顷土地。土地提供期限为5年,第三方对分配的这块土地不享有任何权利,并且该土地应处于自由流通的状态。到期后获赠土地如果得到开发,可以转为长期租赁或私有财产。自2017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远东公顷”法律的第三阶段,所有俄公民都可以在远东地区申请获取一块一公顷的土地。
消息说:“访问该网站次数最多的是来自莫斯科、莫斯科州、滨海边疆区和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圣彼得堡、列宁格勒州的网民”。
“远东地区”网站建成以来,总共有700万人次的访问量。
远东发展部部长亚历山大∙加卢什卡表示:“我们看到,俄罗斯公民对这个项目非常感兴趣。显而易见,兴趣将逐渐转变为获取远东一公顷土地。因为获取土地毕竟是一个需要承担责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