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历山大·拉夫列恩吉耶夫表示,“叙利亚总统阿萨德强调,大马士革方面并不反对宪法改革。他表示,赞同由叙利亚人民来对新宪法草案进行审议,以便所有叙利亚公民都能参与到宪法的讨论中来,希望宪法草案能够在被接受的方式下通过,这一方式可以是公投,也可以是其他的方式。叙利亚代表团则认为在目前的形势下直接审议关于宪法这一问题还为时过早。”
宪法草案确立了国家、政治和社会体制基础。文件由6大章85条组成。一些特别章节涉及到人权和公民自由问题以及政府立法、执法和司法部门的组织原则。文件将叙利亚定义为独立自主的民主国家。它以民主政治、法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人权和自由、所有人无差别和特权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原则为基础。草案提出,以巩固叙利亚领土统一及其不可侵犯性和不可分割性作为国家存在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