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乔丹”商标损害飞人迈克尔·乔丹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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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新闻北京12月8日电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8日判决“乔丹”商标损害飞人迈克尔·乔丹姓名权,但同时认定拼音商标“QIAODAN”及“qiaodan”未损害乔丹姓名权。

央视新闻报道称,最高人民法院8日对“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件公开宣判,关于涉及“乔丹”商标三件案件,因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迈克尔·杰弗里·乔丹对“乔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权,违反商标法规定,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针对争议商标重新作出裁定。

报道指出,关于涉及拼音“QIAODAN”的四件案件,以及涉及拼音“qiaodan”与相关图形组合商标的三件案件,因迈克尔·杰弗里·乔丹对拼音“QIAODAN”“qiaodan”不享有姓名权,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损害再审申请人的在先姓名权,争议商标也不属于商标法规定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驳回迈克尔·杰弗里·乔丹的再审申请。

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1963年2月17日生于纽约,是历史上最伟大的篮球运动员,于2003年4月16日正式宣布退役。2009年9月11日,迈克尔·乔丹正式入选NBA篮球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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