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卫生部长伊迪丝•席佩斯称,她想要“允许培育用于科研的胚胎,并给人们有健康孩子的能力”。
在此之前,荷兰法律允许只能在进行完体外受精过程后在剩余胚胎上进行试验。需要指出的是,不能在实验室内培育胚胎超过两周的所谓14天规定,将继续被遵守。
在声明中称,“到目前为止,对培育胚胎的禁令使可能在中短期内有助于治愈疾病的研究陷入停滞”。
荷兰将允许培育人类胚胎进行科学研究
2016年6月7日, 02:55 (更新: 2021年12月21日,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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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生意人报》周一报道,荷兰政府宣布,有意打算允许在实验室中培育人类胚胎,以进行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