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俄中农业领域合作需中国骨干和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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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俄企业的利益需要立法保障 -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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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新闻莫斯科2月1日电 多名专家在接受“卫星”新闻社采访时均表示,俄罗斯和中国在农业领域合作成功需要大量的中国骨干、将生态要求加入合同、延长租赁最低期限以及吸引中方参与起草法案。

中国共产党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28日在中国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介绍中国农业现代化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与俄罗斯进行农业合作需要为租赁者提供法律担保并介绍俄罗斯土地利用的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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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外贝加尔边疆区政府2015年6月曾宣布,决定把11.5万公顷农业用地出租给中国企业49年,接下来可能再出租20万公顷。据一系列媒体报道,该边疆区政府已经与中国方面签署意向书。此举在俄罗斯政治人士中引发讨论。俄罗斯优先地区项目研究所所长尼古拉∙米罗诺夫就曾表示,这不仅会给俄罗斯的经济带来损失,也会对土壤流失造成威胁。

莫斯科国际高等商业学院教授弗拉基米尔·乌科洛夫认为,俄罗斯农业首先需要的是了解农业的专家,他们应接受过相应的教育并拥有工作经验。

他说:"从中国来俄罗斯的专家并不是最优秀的农业工作者,因为优秀的专家和农业工作者都在本国工作,那里有足够多的工作岗位。因此这里需要一定的选择性,需要清楚,哪些人我们允许入境来种植农产品。他们应当是专家,农业专家和农艺师,他们了解土地轮种,知道如何能够高效率劳动,同时不给大自然造成损失"。

全俄科研农业经济学院副校长、俄科学院通讯院士安德烈·帕普佐夫指出,"惯例一样,租赁给中国生产商的合同都不考虑生态问题,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后果是不遵守生态标准以及并非最现代化生产技术。这里当然是农产品生产者自身的问题,他们使用俄罗斯境内禁止使用的化学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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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科洛夫认为,"需要将土地长期租赁,以便他们能够投资并清楚意识到,如果今天土地被如此利用,那么明天土地就无法继续使用,他们自身就会蒙受损失"。

他支持向土地租赁者提供担保并吸引中方起草法案的提议。乌科洛夫说:"需要迎合外国公司,如果我们希望我们的市场吸引很好的投资。如果我们希望有现代化的机械和技术,现代化的农业作物,这值很多钱,那些进入我国市场的人应当拥有保证,保证法律不会变化太快,而我们现在是经常朝令夕改。这些法律可以与中方讨论,听取他们的意愿,并尝试参与起草能够调解双边关系的法律"。

他指出与中方合作在克拉斯诺达尔边疆区种植蔬菜取得的正面经验。他表示,"当种植蔬菜向工业化过渡时,当建造拥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和水栽种菜技术的温室大棚的时候,那么这种设施和技术在一定框架内可以自行运作,而任何人都很难打破设定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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