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中商定设立农工产业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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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中商定设立农工产业发展基金 -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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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远东发展部部长亚历山大•加卢什卡接受“卫星”国际通讯社采访时称,俄中双方就成立远东农工产业发展基金的主要条款达成共识。

部长表示:“关键原则在于,中方提供资金和产品销售市场。在远东地区获得耕地的俄罗斯企业代表俄方参与协议。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土地属于俄罗斯企业。俄企中的俄罗斯员工不超过80%,中方员工不超过20%。”

加卢什卡强调,农业项目是俄罗斯供应商的首要发展方向。双方将成立基金管理公司,俄方将持有51%股份,中方持股49%。董事长和总经理人选将由俄方推荐选定。农业项目融资比例为1:9,也就是说10%由俄方提供,90%由中方提供。基金初始资本将达130亿卢布,其中13亿将来自远东发展基金,117亿卢布来自亚太粮食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公司。中方在协议中指出,会力求将资本增加至100亿美元,即7000亿卢布。双方还商定,贷款年利率不超过6%。此外,双方还单独探讨了实施农业项目时的生态标准问题,其中组织远东农业生产的一个强制性条件是使用现代化技术,而不是耗尽土地资源。

部长指出,俄方认为这种条件对双方都有利。俄方相信中方伙伴会认真理解俄罗斯的敏感立场,即土地应属于俄罗斯企业,俄方员工应为公司主力。部长表示,这将为与中方金融机构合作和俄企在华开展业务提供良好范例,还可为吸纳其他合作伙伴加入此类项目做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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