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两人案件由不同法院审理,但它们无疑有许多共同之处。首先,都涉巨额受贿。据法院认定,蒋洁敏从2004到2013年间收受贿赂1400万元人民币,而且还为他人在项目建设和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李春城受贿金额达3980万元人民币。
不过,两名被判刑者的共同地方不仅表现在他们罪行的程度,也表现在他们拥有一个后台。蒋洁敏和李春城都被认为是中国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高层领导人之一周永康的人。今年6月周因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和泄露国家机密而被判无期徒刑。还在正式起诉周永康之前,就已经清楚他多年来一直滥用职权,编织腐败关系网。
蒋洁敏和李春城恰好代表着周永康三个“政治基地”中的两个————“石油帮”和四川省。受控于周永康的另一个地盘是公安情报部门,不过这里也抓获了不少腐败分子。习近平执政后,坚决同各级腐败现象作斗争。从那时起至今,已有多名高管接受调查。而且调查也触及到了像护法部门和军队等领域。
蒋洁敏被判刑,从当局试图整顿国企秩序的角度看,也是非常重要的。近来许多国企老板成了反腐调查的对象,因为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交织,在拥有大量资源的国企表现得尤为突出。它们中的许多实际上已经成了国中之国。这些实力强大的经济主体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导致预算资金浪费,谋求个人利益等其他腐败现象泛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人蒋洁敏落马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例证。从一个国企一把手被调任到相当于部长级的位置,是很典型的。这再次形象地表明了实际上专门依靠国企养活的强大利益集团是如何形成的。由于国企的状况仍很差,有可能用不了多久又有高管被免职调查,并把相应案件转交给司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