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勒解释说:“该方案的优点显而易见,因为‘北溪-1’在运行。‘北溪-2’的股东决定不去发明任何新东西,而采用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在‘北溪-1’框架下实施的技术决定。因此技术构思将保留。我们不会做新设计,而是把旧的拿来实施。实际上将建成一条‘北溪-1’的兄弟管道。”
将负责“北溪-2”管道建设的合资项目公司New European Pipeline AG的股东协议9月4日在东方经济论坛框架下签署。
米勒解释说:“该方案的优点显而易见,因为‘北溪-1’在运行。‘北溪-2’的股东决定不去发明任何新东西,而采用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在‘北溪-1’框架下实施的技术决定。因此技术构思将保留。我们不会做新设计,而是把旧的拿来实施。实际上将建成一条‘北溪-1’的兄弟管道。”
将负责“北溪-2”管道建设的合资项目公司New European Pipeline AG的股东协议9月4日在东方经济论坛框架下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