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本着坦诚、开放的态度、明确阐述各自对海上合作共同发展的立场和观点。
双方一致同意继续按照两国高级领导人达成的共识,落实《指导解决越中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讨论基于国际法,其中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开展海上合作共同发展问题。
越中海上合作共同发展磋商工作组第四轮磋商举行
2015年3月16日, 08:14 (更新: 2022年1月25日,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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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越南之声网报道,越中海上合作共同发展磋商工作组第四轮磋商3月13日至15日在岘港市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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