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文件出台意味着,政府准备采取坚决措施,改变公安、法院和其它护法机构的工作实践。改革将在习近平宣布的构建法治国家的框架下进行。正如习主席所指出的,主要任务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这份新文件遵循的就是这一逻辑。文件指出,警方必须按照规定的原则执法。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他们有权按照自己的看法行动,也应有某种框架限制。不然的话,执法可能演变成恣意妄为,警方或官员在行动中可能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如此下来,人民将对警方失去信任。
中国领导层在改革新阶段正遭遇数不清的社会矛盾、民生风险与挑战。习近平主席坚信,要克服这些负面问题,只能强化反腐力度,为公民基本权利提供保障,国家机关所做决定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新文件还强调,应增加公安和法院系统工作的透明度。政府认为,其中的主要任务之一,是让居民对所做判决的公正性没有疑议。其中也包括反腐框架下的各类案件。现在,调查机构必须重视案件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杜绝对嫌疑人使用体罚措施。为保障嫌疑人权利,在案件文件中必须有视频或音频审讯记录。此外,在调查阶段还应扩大律师的参与度。那些制造冤假错案的人,将终生负责。
可以期待,对护法机构进行改革的新举措,将压缩警方和其它执法部门滥用职权的空间。同时,在打击犯罪过程中,将增加法院体系的作用,从而更大程度地保障公民的权利,保障执法中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但另一方面,很清楚的一点是,要实现这一目标并不轻松,也不会很快。其中的原因在于众所周知的中国政治体系特性。要知道,公民社会和媒体“从下”往上进行监督是颇受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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